农业农村部关于命名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我部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经认真审核、严格考评,决定将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标准的北京市延庆区等86创建单位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河北省廊坊市等9创建单位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2.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0月27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310/t20231031_64394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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