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做好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会计准则,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决算报告,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完整。
三、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范围包括两个垦区企业及部属各级事业单位所办全资或控股企业。企业集团应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实行全级次上报,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三院、两个垦区及部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本级和所属单位所办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工作。
四、各单位应于2019年2月底前报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有关材料。部计划财务司将组织对各单位决算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编制说明的系统性等方面进行总结考评。
联系人:蔡琳,电话:010—59194462,邮箱 64194413@163.com。
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月17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907/t20190705_6320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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