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科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共建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根据我部2018年底召开的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成立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统筹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把科技创新引导到服务支撑乡村振兴上来。
二、各单位要对标《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省(区、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落实方案(提纲见附件1)。要对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做到任务目标数量化、具体化、条目化。要突出重点。根据工作部署会提出的任务分工要求,部属四院、共建大学应重点围绕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细化落实方案,着力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成果典型示范引领;各省农科院应重点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细化落实方案。要措施有力。落实方案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针对科技创新,要提出任务清单,确定联合攻关团队,明确任务完成时限;针对科技示范和产业培育,要落实到重点县和示范村(镇),每个省农科院可提出30—50个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计划,明确主导产业和技术集成应用方案。要组建科技支撑服务团队,建立稳定有效的联合实施机制。要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及时督导检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机制,及时把握工作进度。
三、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落实方案和示范村(镇)建设任务表(见附件2)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备案。12月31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如期间有重大进展,可随时报送相关情况。请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J1027@agri.gov.cn。
附件:1.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落实方案(提纲)
2.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任务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5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1901/t20190129_6170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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