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完善乡镇村史馆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档案局、国家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乡镇村史馆是传承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完善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对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增进农民文化自信自强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加强乡镇村史馆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加大建设力度
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农耕主题博物馆、村史馆,传承农耕手工艺、曲艺、民俗节庆。2021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倡导社区、生态、乡情村史博物馆等建设。民政部指导各地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增强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功能,凝聚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创新打造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现有活动设施和场地,推动乡镇村史馆建设;国家文物局将在乡村博物馆建设试点基础上,引导各地结合乡村文化遗产禀赋、特点及本地发展需求,建设主题突出、特点鲜明的乡村博物馆。
二、关于培养人才队伍
国家文物局指导山东、吉林、浙江等地启动乡村博物馆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登记备案隶属乡镇一级的博物馆146家,2022年举办展览520个、教育活动1932场,接待游客527万人次。文化和旅游部自2015年起全面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将非遗保护与挖掘地方历史文化结合起来,截至目前已通过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2亿元,支持对1805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保存了一批代表性传承人所承载的独到技艺、文化记忆。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继续支持县级以上博物馆加强乡村博物馆对口帮扶,在文化挖掘、陈列展览、开放运营、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提升乡村博物馆发展水平;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推进非遗记录工程,不断完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机制,加强对记录成果的传播利用。
三、关于拓展展览内容
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村民委员会建立村务档案,做好本村村级历史沿革、大事记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推动充实乡镇村史馆的展览内容。国家档案局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打造展示地方历史进程、发展成就、风土人情、精神风貌的文化阵地,如福建省明溪县打造盖洋镇温庄贡米主题馆、胡坊红色文化展馆等乡村档案文化阵地14个。2023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开展特色文化典型案例征集,鼓励建设线上数字馆、线下体验馆、移动文化馆,推动乡村特色文化和历史文化数字化。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村务档案有关要求;国家档案局将全面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乡镇档案工作办法》,不断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丰富乡镇村史馆展示内容。
四、关于挖掘乡村传统文化
农业农村部分6批认定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些遗产历史悠久,至今在保障供给、保护生态、传承文化、就业增收等方面仍具有较强的功能,彰显了中华农耕文明的强大生命力,其中有不少遗产地建立了农耕文化博物馆,展示介绍遗产地的农耕历史和农耕智慧,展现新时代农耕文化的魅力风采,引导社会公众提升保护传承的自觉意识。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推动各试点地区探索农业文化遗产转化创新利用的新路径、新办法,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激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活力。文化和旅游部开展全国非遗普查,走访民间艺人115万人次,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件,普查的文字记录量20亿字,录音记录23万小时,拍摄图片477万张,汇编普查资料14万册,全国登记记录77万项非遗资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做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工作,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系列宣传,展示农耕智慧,合理利用农耕文化资源,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文化和旅游部将实施好非遗抢救工程,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镇村史馆建设相结合,提升群众文化参与度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4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shsycjs/202308/t20230829_6435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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