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195号(农业水利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方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农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考评集体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地方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中央农办在开展的省级和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推动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内容列入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地方落实好指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职责。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谋划目标任务和发展路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稳步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二、关于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协调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原农业部牵头成立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中央农办等16个单位。每年度印发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共同推动出台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关于调动力量服务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定位,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工作,明确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涉及的契税、印花税和不动产登记费予以免征,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关于金融服务政策。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2022年印发《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明确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服务范围,切实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服务,助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关于法律保障。农业农村部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指导各地出台开展立法探索,推动黑龙江、四川等省份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四是关于提供科技支撑。2021年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同时,指导各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关于龙头企业带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搭建公共平台,推进社企对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共性需求。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通过股份分红、优先就业等形式,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金融等政策,加快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为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关于着力破解“人地钱”问题 

  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实施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18年—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9.5万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发展。2023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提出从2023年2027年,通过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农村三产融合用地保障。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充分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指标供给,在制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一二三产业发展。2022年7月召开全国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实施细则,用好点状供地、灵活供地等方式,保障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突出政治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能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举办发展集体经济培训班,邀请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参加。深入推进实施协作帮扶机制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2022年,3740家民营企业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对接关系,实施帮扶项目3601个。 

  下一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积极落实乡村产业用地政策加强集体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地方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参与集体经济发展 

  五、关于积极引导培育,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动力 

  发展集体经济是长期战略性任务,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真正让农民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2022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得下指标、定任务,确保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同时,指导各地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有序激活农民的资源资产、技术手艺等生产要素,让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同向同行。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持续关注各地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指导各地强化集体经济发展底线思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规律,科学把控发展节奏,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1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cggs/202309/t20230904_6435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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