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810号(农业水利类317)提案的答复摘要

覃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进入统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阳光交易,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信息支撑,构建全过程全链条智慧化监管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研发建设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于2021年上线试运行,平台涵盖集体资产清查、集体成员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内容,地方平台数据可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接,为构建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充分发挥信息科技监督优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优化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自然资源部将指导试点地区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并落实好在统一平台公开交易的有关要求。 

  二、关于规范有序,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 

  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保障和实现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提出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作出全面部署。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保监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参考》,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4年。明确提出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形成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 

  三、关于务求实效,打造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国名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指导全国115个县(市、区)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各地在乡村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新模式、新路径。2023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明确要求聚焦“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强化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811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cggs/202309/t20230901_6435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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