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秋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管理模式加强转港渔船监管的建议收悉。关于调整现行的“船籍港管理”模式,根据渔船管理实际,明确船籍港地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总负责,靠泊港地负责渔港水域内交通安全管理,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共管机制;关于渔船船籍规范整治,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探索试点渔船管理改革,规范渔船交易与租赁管理活动,堵塞渔船失管的漏洞;关于用好现有的管控设施,协调沿海省份建设了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搭建了集中统一管理平台,同时建立了渔船联系制度,实行渔船包保责任制,压实渔船管理责任;关于提前组织开展渔业船员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一些地方已有类似的做法,下一步我部将总结推广相关地方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提前做好与船东船长的沟通,优化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 8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2308/t20230822_6434824.htm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