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罗天代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罗汉果在内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罗汉果是重要的食药两用中药材,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积极支持广西等地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支持建设罗汉果等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标准生产基地,推动完善罗汉果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罗汉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建立罗汉果协同联动创新研究平台


我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支持广西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龙头企业构建科技创新联盟和科研平台,聚焦罗汉果等特色产业重大科技问题,开展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攻关。一是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我部整合国内优势科技资源,建立了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其中广西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集聚罗汉果种业等领域优势科研资源,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上中下游衔接的科研协作格局。二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我部实施《十四五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湖北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共建农业农村部中药材生物学与栽培重点实验室,将西北中药材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西南食药同源植物资源利用公共研发中心、东北食药同源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等建设项目纳入投资计划。三是开展科技创新攻关。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围绕种质资源、育种技术、品种培育、繁育加工、示范应用等开展科技攻关。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开展优异种质资源演化、种质资源保护与精准鉴定、基因挖掘关键技术等研究。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罗汉果等中药材和食药同源植物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罗汉果新品种培育、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统筹布局科研项目,引导优势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聚集,加快提升罗汉果科研育种创新水平。

二、关于健全罗汉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制定罗汉果品种选育、生产、加工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布局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一是构建罗汉果标准体系。2017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研究,先后制定发布了《道地药材罗汉果》、《罗汉果生产加工适宜技术》、《罗汉果—花生间作生态种植技术规范》等标准。2022年我部修订《罗汉果》农业行业标准,优化了罗汉果规格指标、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检验方法、包装储存等技术内容,促进罗汉果质量水平提升。目前,罗汉果相关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达30余项,基本涵盖种苗质量、生产繁育、病虫害防治、产品加工等环节,逐步形成了罗汉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二是建设罗汉果标准化基地。2021年我部启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推动建设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果菜菌茶标准园。目前已遴选公布标准化试点产品20个,并正在推动将桂林罗汉果等优势特色产业纳入产品目录,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2023年我部公布第二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支持广西桂林市永福县福中福罗汉果基地建设,打造产业基础强、规模效益好、科技水平高、特色鲜明的罗汉果种植业生产基地。三是支持罗汉果产业发展。2021年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的典型县,通过延链补链壮链优链,贯穿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建设以罗汉果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基地水平、发展加工流通、培育经营主体、创建产业品牌等举措,充分延伸罗汉果产业链条,促进三产融合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完善罗汉果标准体系,加快品质评价、生产规范等标准研制,为罗汉果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同时推进罗汉果标准化试点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提升罗汉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建立罗汉果种质资源库

近年来,我部积极开展包括罗汉果在内的种质资源普查保护,促进育种创新,强化市场监管,保障生产用种,支撑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等部署要求,我部持续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同时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目前福建、四川和江西等省已收集保存了一批罗汉果种质资源,在广西等地罗汉果种质资源也实现了原位就地保护。二是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我部先后发布11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保护范围扩展到191个植物属种。今年已经启动了第12批保护名录的征集工作,各地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将罗汉果等特色植物属种列入保护名录。三是加强种苗市场监管。根据种子法有关规定,罗汉果等中药材种子参照种子法执行。2016年我部发布实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同时规定生产经营种苗、种薯等非籽粒种子的,应当具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条件,具体办法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报我部备案。我部指导广西等省份制定了种苗管理办法,将罗汉果纳入管理范围,规范罗汉果种苗生产经营行为。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罗汉果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罗汉果新品种保护,强化种苗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快推动罗汉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

2023729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308/t20230830_6435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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