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尼瓦尔·吐尔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中央农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202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商中央编办同意,印发《关于加强统筹协调 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要落实到具体承担单位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纳入绩效考核。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2022年,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各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为集体资产监督和运营管理提供支撑保障。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认真研究,做好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二、关于保障职级晋升和工作经费
农村经营管理人员是农业技术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部高度重视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增设正高级,设置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等专业,乡(镇)农经干部可参加农业系列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实现职业发展;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渠道。二是完善评价标准。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以及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等可作为评审的依据,将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三是创新评价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对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及农村改革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的优秀农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全国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激励优秀农村经营管理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畅通农村经营管理人员职称申报晋升通道。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31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cggs/202308/t20230825_64350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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