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0〕3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关于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文〔2017〕64号)等规定和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开展了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经审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刘娘府1604-659地块B1-B3#、B7#、B11-B12#、B16#、B20#、B24#、B28#、B31#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共计2个项目符合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条款及指标要求,均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标识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北京市2020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名单.docx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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