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0〕3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根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3号)等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市重点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超过建筑面积50%的公共建筑)2019年度电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
共有53家单位的73栋建筑被评为2019年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其中10家单位的15栋建筑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希望被评为优秀建筑的产权和运行单位继续做好节能工作,起到模范作用。社会各单位要以考核优秀的建筑为标杆,推动本单位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2 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xlsx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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