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和人员:
依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跨省变更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20〕1002 号)要求,现将十月份第2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跨省变更事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
联系电话:63915782(公示)/87396261(业务办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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