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70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二是在完善协助检疫制度方面,落实《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明确由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明确出具动物疫病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动物检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2021年相继修订出台后,我部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屠宰厂(场)依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完善官方兽医在屠宰检疫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进一步提升屠宰检疫工作效能。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903号建议的答复
二、关于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第三方畜牧养殖源头检验检疫服务机构
我部积极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检疫技术性辅助工作。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4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目前,有关官方兽医管理、动物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规章制修订工作已经取得良好进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已通过司法部平台及我部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正按照程序开展制修订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制度体系,推动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水平、全力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392号建议的答复
郭凤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构建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重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2号》要求,现就2023年重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或有效期内4门科目单科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在中国兽医网(http。
四、证书领取
证书类型:自2023年起,全市启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除港澳台籍考生外,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