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14号(农业水利类226号)提案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布局和实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健全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治理体系、制定分类禁捕细则和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地建设、增强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基础能力、统筹规划和科学指导评估开展增殖放流、加强外来物种的科学管理等建议,对于推动完善长江十年禁渔和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将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内容纳入长江保护法,推动修订渔业法,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三年强基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110号(农业水利类102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三、关于加强基因编辑育种技术的科普宣传力度
我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基因编辑等先进育种技术科普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生物育种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基因编辑等育种技术的科普工作,汇聚传播基因编辑育种相关科普资源,提高民众的知情度和参与度,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同时还积极支持湖南省杂交水稻等生物育种领域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工程、国家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湖南省当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共享。
三、关于支持培养杂交水稻基础研究后备人才
农业各领域人才的储备和核心技术攻关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国家一直大力支持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2022年,教育部会同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林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653号(农业水利类053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经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种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我部和有关部门将生物育种作为重点领域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种业阵型企业扶持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科企融合创新机制,支持生物育种企业加快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
三、关于创新生物育种校企联合机制
我部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物育种校企联合创新,加快推动涉农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生物育种联合创新机制。
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463号(农业水利类222号)提案答复
在调研基础上,我部形成了《探索禁捕水域资源合理化利用 科学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调研报告》,目前正在推动印发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生态调控捕捞的指导性文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在出现部分鱼类资源增长过快、可能导致种群结构失衡的情况下,采取以平衡鱼类种群结构和恢复生态系统健康为目的的生态调控措施,生态调控过程中获取的收益主要用于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调控捕捞的指导性措施,组织严格科学论证,制定生态调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生态调控种类、调控量、渔具渔法、调控时间、调控地点、渔获物流转、监督管理等事项,避免对生态调控种类之外的其他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建设湖泊生态修复工程示范
为修复包括湖北省在内的长江流域湖泊生态系统,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40亿元,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湖北、江西、重庆等省(直辖市)17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101号(农业水利类013号)提案答复
2009年我部发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16年与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制修订多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业标准。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完善有关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制度和监测调查技术标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评估,进一步对增殖放流进行精准化指导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42号(农业水利类235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和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聚焦种业产业重大关键问题和生产实际需要,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加快实施种业领域重点专项,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种业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三、关于完善生物育种产业化配套政策
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决策部署要求,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全面有序推进产业化工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部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