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20号(农业水利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龙头企业参与广西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围绕罗汉果新品种培育、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问题,开展大联合、大协作,打造一批科企融合的创新联合体,研发可复制、能推广、有实效的品种、技术、模式,为罗汉果产业提质增效提供“一揽子”综合技术解决方案。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罗汉果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科技研究支撑,大力支持罗汉果新品种选育,助推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罗汉果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550号(农业水利类048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2021年我部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部署,推进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按照“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目标定位,结合企业科研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情况,从全国3万多家种业企业中遴选出270多家优势企业,构建了国家农作物(69家)、畜禽(86家)、水产(121家)种业企业阵型,推动阵型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对接,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形成现代种业企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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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3482号(农业水利类30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制种大县奖励等政策,支持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加快推进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试点,积极研究创设扶持政策,不断健全种业振兴的政策保障机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鉴定评价等工作,支持开展原位保护,加强濒危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持续做好种质资源库建设,大力开展资源精准鉴定,推动资源共享利用,夯实种业创新的种质基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271号(农业水利类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鉴定评价等工作,支持开展原位保护,加强濒危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持续做好资源库建设,大力开展资源精准鉴定,推动资源共享利用,夯实种业创新的资源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和完善监管有力的现代种业治理体系,组织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推进品种审定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品种登记制度,深入实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问题重拳出击,为促进种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194号(农业水利类17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加强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鉴定评价等工作,支持开展原位保护,加强濒危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持续做好种质资源库建设,大力开展资源精准鉴定,推动资源共享利用。
三、关于加大对大豆种植配套技术的研究
近年来,我部组织大豆主产区开展高产竞赛,打造了一批大豆高产示范方,总结了一批高产技术模式,推介了一批优良品种和高产典型,推动大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667号(农业水利类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有关要求,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完善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构建集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品种管理、基地建设、市场监管、行业服务等为一体的数字化种业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区域种业数字化发展试点,提升育种创新和种业管理支撑能力。
四、关于通过数智化助力协同治理
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快数字种业建设,完善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推动业务数据融合融通,持续完善种质资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审定品种、登记品种、种子进出口、种子供需、行政处罚、信用情况等数据信息,目前基本实现重点数据实时可查,关键信息全程可追溯,为提高种业管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2196号(农业水利类177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种业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共享利用国家科研设施平台,开展新一轮良种联合攻关,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强化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建立科研与企业协作新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三、关于加大农业科研投资力度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创新资源集聚整合,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建立健全种业自主创新技术体系,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24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同时,我部印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健全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参与涉渔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海洋功能区划审查等,对可能影响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提出生态补偿措施,切实保护好包括中国对虾、海参、金乌贼、西施舌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好首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加强数据的审核、分析和应用,不断提高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水平。同时,持续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组织做好涉渔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
二、关于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水产种业创新,利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创新优势,开展水产种业创新攻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水产种业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进水产育种走向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2021年,我部召开水产种业振兴行动工作推进会,强调各地要积极推动科企合作,鼓励企业和优势科研单位建立健全资源共享、利益分配、成果评价、多元投入的商业育种新机制。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26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四、关于推动水产种业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为推动水产种业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规范行业秩序,我部出台了《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监管,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稳步推进水产良种扩繁,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推动水产种业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建设了一批种质资源场、育种创新基地、苗种制种繁育基地,完善了保种、育种、扩繁和防疫等基础设施条件,目前,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达87家。